簽訂就業協議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遼寧畢業生服務網致2020屆高校畢業生的一封信:
畢業生朋友,你們好!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是普通高校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對畢業生就業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進行規范的協議書。
每年都有很多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過程中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因此我們將常見問題分析、歸納和總結,讓畢業生在簽約過程中避免雷區、維護正當權益,最終順利簽約提供參考和借鑒!
就業協議也稱三方協議,其中“三方”分別指?
答:畢業生本人、用人單位、所在學校。
就業協議書有幾份?(網簽協議除外)
答:通常紙質版就業協議書是一式四份。
四份協議書如何分配?
答:畢業生本人、用人單位、學校、遼寧省大學生就業創業中心就業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就業協議丟失怎么辦?
答:協議書丟失后應主動跟學校申請,學校就業主管部門通常將畢業生就業協議丟失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無用人單位提出異議,可為畢業生補發新的就業協議。
解約怎么辦?
答:積極履行違約責任,應與用人單位友好協商,協議中約定有違約金的需積極繳納,具體金額也可跟用人單位協調,最終拿到解約函,可向學校重新申請就業協議。
簽約需慎重,畢業生應秉持嚴肅、謹慎、通盤考慮的情況下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因為就業協議不但是約束用人單位的,同時也是約束畢業生本人的。經常有畢業生簽約后又很快后悔,如果要毀約就承擔違約責任,主動權就會掌握在用人單位一方,畢業生除了要支付違約金,還有可能在解約過程中錯過其他校招機會,所以簽約前一定考慮清楚在簽約。
哪些雷不能踩?
私自復制或偽造就業協議是不允許的,因為學校為每個畢業生只分配一個就業協議號,這類情況被學校發現可能會面臨處分。
拒不履行違約責任,擅自毀約。
這種情況可能帶來幾方面問題:
有可能被用人單位起訴;
無法參加其他校園招聘會,錯過與其他用人單位簽約的機會;
畢業時可能因為已經確定的就業方案導致畢業生檔案被郵寄到原就業協議簽約單位。
學校為了維護學校聲譽和守信原則通常也是中立的,所以擅自毀約這雷不要踩。
就業協議如何蓋章?
答:就業協議書有四個蓋章位置,其中下方兩個為院系和學校就業部門蓋章,這個不必多說,用人單位意見欄蓋章,通常由你實際就業單位蓋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意見欄由你所在單位的上級部門蓋章,但今年遼寧省也在簡化就業手續,所以,如果在遼寧省內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畢業生,所屬地人社局意見欄可不必蓋章,只要用人單位蓋章就可以了。以在沈陽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畢業生為例,畢業生報到證的接收單位一欄通常會顯示為“沈陽市人社局(就業單位名稱)”。
畢業生檔案接收地址如何填寫?
答:如用人單位未給出明確填寫規范的情況下,畢業生應參考以下原則,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檔案通常由就業單位所在地公共人才機構保存,所以應填寫當地公共人才機構名稱、檔案接收的郵寄地址、郵編等。
切勿將檔案郵寄地址填寫為不具備接收畢業生檔案權利的就業單位,極容易造成檔案無法簽收,易導致丟失或被退回學校等情況。
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就業的畢業生,即使與用人單位簽約也可能會面臨用人單位所在城市無法辦理落戶和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問題,因此如學校制定就業方案前用人單位不能協助畢業生取得相應地區的畢業生接收資格的,就業協議中的人事檔案和戶口接收等信息應填寫為生源地畢業生人事關系接收地址。
補充協議的必要性
補充協議經常是畢業生容易忽視的一個環節,所謂補充協議就是在就業協議正文中無法完全體現的協議條款單獨附加補充協議,一般粘貼在就業協議背面,需畢業生本人簽字和用人單位蓋章方可生效。為了維護畢業生自身權益,規避違約風險,如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也參加了公務員或研究生考試,可與用人單位在補充協議中約定如公務員、研究生被錄取應允許解除就業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畢業生也可其他用人單位約定的條款寫入補充協議中。
補充協議也是就業協議的一部分。
總結:
盡管此刻大家可能正沉浸在即將離開校園投身事業的興奮中,但仍需在簽訂就業協議環節做到嚴謹、審慎。
預祝2020屆高校畢業生朋友們就業順利,大展宏圖!
特約撰稿人:王建
所屬單位:沈陽學信教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首發:遼寧畢業生服務網 2019年12月17日